【水产养殖】农业农村部农业主推技术:对虾健康养殖技术 / 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
(1)封闭与半封闭控水养殖 前期全封闭,放苗前进水1米深,放苗后30天内不换水和添水;养殖中后期半封闭,中期逐渐加水至满水位,后期视水质变化和水源质量适当换水。实行有限量水交换原则,一次添(换)水量约为养殖池塘总水量的5%~15%,保持养殖水环境的稳定。
提倡水源经过沉淀或过滤、消毒以后,再进入养虾池塘,避免水源带来污染和病原,有条件的养殖场应设置蓄水池。
(2)水质监测 除日常本场实验室检测水质外,每一养殖周期至少将养殖场用水水源及养殖池水质送有资质检测中心检测一次。

(3)水质调控 使用芽孢杆菌复合制剂、光合细菌和EM菌等,通过生物净化方法来调控水质。
定期施放芽孢杆菌复合制剂,降解养殖代谢产物,促进优良浮游微藻繁殖,抑制有害菌繁殖,促进有益菌形成优势,改善水体质量。放苗前施放芽孢杆菌制剂以后,每隔7~15天需追施一次,直到收获,用量可为首次用量的50%。
不定期施放光合细菌或EM复合菌剂,吸收养殖水体中的氨氮、亚硝酸盐、硫化氢等有害因子,减缓养殖水体富营养化程度,分解有机物,净化水质的作用。
不定期施放中、微量元素和腐殖酸专用肥,补充微量元素,促进浮游微藻繁殖,保持水质稳定。
(4)适时使用水质、底质改良剂,改善养殖环境 养殖中期以后,每隔7~10天施用养殖环境调节剂、沸石粉等,吸附、分解水中有毒有害物质,改善养殖环境。天气变化时,施用养殖环境调节剂、有益菌。pH变动时,使用腐殖酸类制剂如“爽水灵”调节。下大雨,pH太低时,可以适当使用石灰水泼洒。
(5)合理使用增氧机 视养殖密度合理安装和开动增氧机,保证水体循环和有效增氧。
(6)采用混养等措施预防疾病 利用石斑鱼、黄鳍鲷等凶猛性鱼类亚健康对虾群体,防止病害水平传播。利用鲻鱼、罗非鱼等杂食性鱼类圈养于中心集污区,再次利用不可溶解性残饵、粪便,或抽吸至岸上晒干送给附近农民。
(7)养殖废水处理再排放 养殖废水经生物综合处理池、沉淀池、过滤池处理后再排出海区,排放水应符合渔业水质标准。
养殖废水综合处理操作流程:将养殖废水排入生物处理池,该生物处理池水面种植漂浮性海上植物海马齿,水中养殖海水罗非鱼、鲻鱼等杂食性鱼类,投放一定量江蓠,并施大量光合细菌等生物制剂处理废水,沉积的污泥定期吸出池外晒干作基肥。经过生物处理池后再排到沉淀池,在该池沉淀并用石灰、漂白粉等氧化、消毒,杀死有害病毒、细菌,最后经4目、8目、20目、40目网及二级沙过滤池过滤排回大海。
(8)做好生产记录 完善各项生产记录,记录存档两年以上,保证产品可追溯性。
- 收获 提倡养成大规格成品对虾,以南美白对虾为例,约50~60尾/千克。规避风险,抓住市场时机,适时收获。有条件的可以采取捕大留小,分批收获。收完虾,必须进行清淤、冲洗、晒池,特别是泥/沙底池塘,更应该充分曝晒,使池底的有机质氧化分解。
适宜区域:
全国海、淡水池塘养殖地区。